关于转发 《关于评选2008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高等院校团委: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,奋发成才,共青团中央、全国学联决定评选2008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。
现将共青团中央、全国学联《关于评选2008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积极做好相关工作。并请各高校团委于11月15日之前将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的报名表和事迹材料提交至团省委学校部。
联系人:曾 壤
联系电话:4470105
联系地址:湘雅路上麻园岭289号团省委学校部
团省委学校部
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
关于评选2008年度“中国大学生
自强之星”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团委,学联: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,奋发成才,共青团中央、全国学联决定评选2008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。现将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,希望各地、各高校团学组织结合实际,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,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、不畏困难、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,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,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。
附:《2008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评选活动方案》
8226;
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学联秘书处
二OO八年十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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