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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报2010年度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1-3-18 13:55:57 被阅览数: 1962 次 发布人: tuanwe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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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报2010年度
 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
 “全国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”的通知
 
共青团各市州委,省直团工委,省属企业团工委:
根据团中央《关于申报2010年度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全国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”的通知》(中青办发〔2011〕6号)要求,为做好我省推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申报条件
  (一)全国优秀共青团员
  1、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。
  2、遵纪守法,品德高尚。
  3、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,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  4、自觉遵守团的章程,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,积极参加团的活动。
  5、获得过省级团委授予的优秀共青团员。
6、符合团员创先争优“四带头”的标准,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。
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。
  (二)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
  1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、政策。
  2、遵纪守法,品德高尚。
  3、忠诚党的事业,注重党性修养,坚持原则,公道正派。
  4、热爱团的岗位,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,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,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。
  5、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,深入基层,密切联系青年,竭诚服务青年,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、号召力。
  6、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3年。
  7、获得过省级团委授予的优秀共青团干部。
  8、在带领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。
  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”评选重点面向基层,团省委机关干部和各市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。
  (三)全国五四红旗团委
  1、工作活跃,成绩显著。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,工作具有鲜明特色,团员参与踊跃,在青年中有影响。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。
  2、组织设置规范,工作制度健全。按期换届,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,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。经常开展团员教育、团员管理、团员发展工作。切实履行职责,带动所属支部(总支)建设,支部(总支)工作有活力。
  3、团委班子能力强,业务精,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,团结进取,作风扎实,富有开拓创新精神。
  4、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,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。
  5、获得过省级“五四红旗团委”称号。
  6、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“四个好”的标准,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。
  (四)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
  1、工作活跃,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,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,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。
  2、组织设置规范,工作制度健全。按期换届,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。经常开展团员教育、团员管理、团员发展工作。
3、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,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,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,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。
  4、获得过省级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称号。
  5、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“四个好”的标准,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。
  二、申报名额
  共青团各市州委,省直团工委,省属企业团工委,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、学校部推报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人选、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人选各1名,全国五四红旗团委、团支部候选单位各1个。团省委将严格按照切实体现先进性、代表性,提升公信力的要求,在团中央分配的名额内择优上报,不搞简单的地域平衡。
各单位应注意优先推荐工农业生产一线的优秀团员和团干部。“全国五四红旗团委”和“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”要重点推荐农村、社区、学校、机关企事业等基层团组织,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组织。已经被推报为“全国五四红旗团委”候选单位的,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。
  三、有关工作要求
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全国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”是团中央授予团员、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。各单位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,根据《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全国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”评选表彰办法(试行)》(中青办发〔2010〕19号),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要求,统筹考虑日常工作表现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,精心部署,严格把关,切实将合符标准、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推报到团省委。通过推报评选,形成正确导向,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、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
各单位要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,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,确定申报单位和人员,并指导和督促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,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(2000字以内)。
请务必于2月28日前,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3份(附电子版)报送团省委组织部(联系人:邓绘、易世威,联系电话:0731-88776727,传真:0731-88776726,电子信箱:tswzzb2006@163.com,通讯地址: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,邮编:410004)。逾期不报,视为自动放弃。
 
 
 
 
                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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